昆明市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及以前年度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云南会计
2025-07-02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2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于6月27日发布。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及以前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将同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成绩复核

(一)申请复核。6月27日至7月26日,对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ausm.mof.gov.cn)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成绩复核。7月31日前,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咨询电话:0871-63957215、63956047)对成绩进行复核。

(三)查询结果。8月1日至30日,全国统一平台开放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结果查询,逾期无法查询。

(四)其他事项。成绩复核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二、以前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

(一)2021-2024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全科合格人员)

6月27日至7月31日,2021-2024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可按下述流程提交资料完成考试报名资格补审核。

1.在补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页面(czt.yn.gov.cn),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

2.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后自动校验全科合格人员证书级别,进入“证书申领”页面,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请申请人主动适时关注审核结果。如需补充提交资料,请于审核时间内及时补充提交。 

3.上传文件(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1)全科合格人员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3)证书申领所需上传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还需上传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须在“上传相关材料”处,先行下载标准模板,填写签章后再上传)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等。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8月1日,省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办)将统计审核通过人员,按时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审批。省考办将审核通过人员上报财政部考试管理机构审批并制作会计资格证书。

(二)2020年及以前年度全科合格人员证书补申领

2020及以前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初、中级会计资格审核的全科合格人员,请按申领证书级别相关材料要求,向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证书补申领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全科合格人员须对上传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会计资格证书无效。市考办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追究提交虚假材料人员的责任。

会计资格证书到达我市后,市考办将证书分类整理分发至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资格证书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发放。  

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请关注昆明市财政局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三)2024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人员

6月27日至7月31日,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将对2024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人员在2024年首次报名时提交的学历、会计工作年限等资料进行后台审核,此类人员无需再提交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人员,2024年取得的考试成绩将不予保留。

三、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向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部门咨询相关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五华区:0871-63637345

盘龙区:0871-63100597

西山区:0871-68238315

官渡区:0871-67189605

呈贡区:0871-67479930

晋宁区:0871-67892337

东川区:0871-62123944

富民县:0871-68811341

禄劝县:0871-68911030

嵩明县:0871-67921563

宜良县:0871-67595752

石林县:0871-67791765

寻甸县:0871-62662571

安宁市:0871-68697413

如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咨询回复有疑义,可联系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0871-64105559)反映。




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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