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朱友军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和 99 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决定撤销其注册会计师注册。同时,根据 99 号令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其注册会计师注册。
殷鹏娟等 9 名注册会计师已经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根据 99 号令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殷鹏娟等 9 名注册会计师注册。
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详见附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30 日内,负责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交回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2025 年第七批注销(撤销)注册会计师注册名单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