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升我省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即日起,云南省财政厅将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等单位提供会计准则制度咨询服务。
一、咨询服务范围
相关单位在贯彻实施会计准则制度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咨询服务方式
单位可拨打相应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详细咨询。
1.企业类会计准则制度咨询服务电话:0871-65723120,邮箱:31316606@qq.com;
2.政府及其他类(含民间非营利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会计准则制度咨询服务电话:0871-63132377,邮箱:yangjianyn@zszhcpa.cn。
三、咨询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四、注意事项
1.本咨询服务主要集中提供会计准则制度实施疑难问题咨询,暂不涉及其他问题咨询解答业务。
2.为保障咨询服务质量,建议咨询单位提前梳理业务问题及相关背景材料,并确保相关材料不涉密涉敏,提高沟通效率,确保咨询服务精准高效。
3.本咨询服务提供的相关意见建议仅作参考,相关会计处理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云南省财政厅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