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各州(市)财政局,中央驻滇企业,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1号),财政部决定启动2026年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工作,分配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培训名额22人,企业总会计师培训名额75人。为做好我省2026年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能力培训班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一二三级预算单位、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一二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
(二)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
中央企业一二三级企业、省属一二级国有企业、市属一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地方其他非国有重点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中央企业一级企业可以是同等级别人员)。
二、培训班次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能力培训班(22人)
培训时间:2026年8月21日—8月30日,其中,8月20日报到,8月31日返程。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二)第一批次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25人)
培训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9日,其中,4月19日报到,4月30日返程。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三)第二批次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50人)
培训时间:2026年7月27日—8月5日,其中,7月26日报到,8月6日返程。
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三、报名事项
(一)填写报名表。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填写《云南省2026年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表》(附件1),于2026年3月5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2025年已参加过该项目培训的学员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2025年报名后因故未能参加培训的人员将优先考虑。
(二)完成信息采集。报名对象应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信息采集时务必正确选择报名人员单位类型,清楚上传任职证明、会计职称证书、其他职业资格等佐证材料,确保资料上传完整无误。
(三)系统上报名。报名对象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后,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在“高端人才培养”模块的“选拔报名”中完成报名。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组织。培训由财政部会计司牵头,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负责教学教务管理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宣传培训政策,组织单位报名、审核名单上报财政部复核,并组织报名学员参加培训。各州(市)财政局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市属一级国有企业报名。
(二)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财政部专项经费统一安排,培训期间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三)培训考核。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并颁发《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证书》,取得此证书视同完成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由财政部门统一录入。
(四)纪律要求。最终确定的学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全程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退出。报名学员属省管干部的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注明,由省财政厅统一向省委组织部报备。
(五)联系方式。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1-63957215;邮箱:969658779@qq.com。
附件:1.云南省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表
2.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填报指南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