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李若蓝等3名注册会计师已经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李若蓝等3名注册会计师注册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详见附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负责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交回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2025年第十批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名单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