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提问:
云南省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跨省互认吗?
云南会计:
实行"有限互认"政策:①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已完成继续教育的,凭当地财政部门证明可申请学时认定;②其他省份需满足:学习内容与云南大纲匹配度≥70%,且提供完整学习记录。2025年起推进全国学分银行体系建设,将逐步实现全面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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