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怎么进行登记?

云南会计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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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怎么进行登记?

一、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财会〔2018〕10号文件规定,原则上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

(一)由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继续教育,实行“谁培训、谁负责”原则,其中,面授培训机构、用人单位、社会团体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向州(市)财政部门申报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州(市)财政部门统一审核上传培训人员信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财政部门组织全国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进行登记。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其他继续教育、考试和会计类专业会议,同级财政部门在收到相关信息后,统一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符合财会〔2018〕10号文件规定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所在地财政部门予以审核登记。


二、继续教育形式

1.参加全国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类考试。

2.参加县级以上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央各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领军(高端)人才培养、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3.参加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会计培训机构(含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5.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三、继续教育截止时间

云南省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学分登记工作。还需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的云南会计人员请点击进入云南省会计网进行购买学习。


四、如何学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云南省会计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可以通过登录云南财政会计管理网进行。具体步骤是,在网站首页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然后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完成报名后即可进行公需科目的学习。点击此处可直接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会计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财务报表分析、成本管理与控制、风险管理与内控等。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员取得并在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

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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