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会协〔2024〕105 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6 号),现将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会费对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会籍关系登记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的会计师事务所(含省内分所)。
二、会费收费标准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及执业会员会费标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 号)有关规定执行。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属地原则,统一交纳当年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
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
2024 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与省(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分配比例,省注协收取的会费上交中注协10%,省注协留用 90%。
按照会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女性执业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非执业会员会费暂不交纳。
三、其他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交纳的 2024 年会费数据已嵌入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请自行登录查看,并严格按照系统数据交纳。
(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 8 月 9 日前将 2024 年会费转账至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会费。同时扫码填报《会费电子票据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以便开具会费电子票据。
单位名称: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5300 1905 0360 5072 1367
(三)对 2024 年应交纳会费有异议或会费交纳过程中有疑问的会计师事务所,请及时咨询省注协。
联系人及电话:樊文娟、方勇,0871-63138605。
附件:会费电子票据信息采集表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附件:
会费电子票据信息采集表
注意事项:
1. 此统计表单统计信息作为开具会费票据唯一依据。
2. 每人仅可填写一次(单位会员会费与执业会员会费分开填列),请核对清楚后再进行填写。
3.网址链接:https://f.wps.cn/g/SWru7Iq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