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会协〔2024〕93 号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何伟已经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苏红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 99 号)规定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提交的申请材料,决定注销何伟等 2 名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 日内,负责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交回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名单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 年 7 月 11 日
附件
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名单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
何伟
二、云南沃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