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情况,为及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要求,请红河州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自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7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将不能办理证书。在此期间,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2021年至2023年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及2023年至2024年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进行证书补申领。补申领流程参照对应年度初、中级会计资格审核流程,申请人须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并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流程
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实行网上审核,操作流程如下: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页面(http://czt.yn.gov.cn),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
(二)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登录系统后自动校验申请人证书级别,进入证书申领页面。
(三)申请人填写完整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四)州、县财政部门管理人员按流程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到期后,证书申领系统将关闭。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完成审核材料上报。
(五)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制作完成,按流程分发至各县市会计考办。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通过证书申领系统下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领证日期内,前往报名点县市会计考办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六)上传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3.证书申请表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申请人须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证书无效,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追究申请人责任
三、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云南考区 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科目有关事项的公告》,已于2024年申请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的申请人,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通过“免试申请结果查询”模块查询免试结果,并按上述流程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四、红河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州 级:0873-3732526
蒙自市:0873-3179238
个旧市:0873-8870014
开远市:0873-7223341
弥勒市:0873-6126077
泸西县:0873-6628550
建水县:0873-7617276
石屏县:0873-4857738
元阳县:0873-5643794
红河县:0873-4624936
绿春县:0873-4222517
屏边县:0873-3223529
河口县:0873-3450700
金平县:0873-5222130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